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(一)
1.對于電氣電子產品,除電信終端、電焊機,適用范圍僅限于可直接或間接連接到大于 36V(直流或交流有效值)供電電源的產品。
2.對于電氣電子產品,除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線電纜、車載移動用戶終端或特別說明外,專為汽車及摩托車、火車、船舶、飛機設計、制造和使用的、具有專門設 計和安裝結構的產品不在 CCC 認證范圍內。
3.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產品的多功能產品,以產品的主要功能和主要使用目的進行歸類。多功能產品應符合主要功能產品的認證實施規則 要求,同時兼顧其他功能產品對應的認證實施規則要求。
4.適用產品界定應當結合“對產品種類的描述”和“對產品適用范圍的描述或列舉”及“備注”等內容,并以此作為判定產品是否屬于認證范圍。
5.產品列舉不一定包括所有可能存在的產品名稱,未列舉的產品可根據具體情況參照相應描述界定。
6.摩托車頭盔因僅向越南出口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,不在下表中描述界定。
7.由于產品分類、定義及標準的變化,原“玩具類產品”及“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”歸并為“兒童用品”。
河北策力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石家莊CCC認證